江门市档案馆二维码
江门市档案馆“市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运维(2025-2026年)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2025-08-06
转发至: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伍仟壹佰元整(55100.00)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系统于20221月正式投入使用,分布在馆内十层至十三层库房。为保障智能密集架系统设施设备及软件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时长,延长使用寿命,同时降低系统运行和维修成本,需通过专业化的运维管理;为智慧库房智能密集架系统的运行提供硬件设备运维及应急保障服务等相关服务,保证智能密集架系统正常运行。

二、报价说明

(一)竞价报价包括:评估费、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竞价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55100.00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如果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1人具备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计算机软件工中级或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最近6个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与智能档案馆管理系统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提供智能档案馆管理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运行维护服务。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标人选取: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人员根据各投标商营业资质,实施方案、报价等情况,择优选取。

项目工期要求:提供为期1年的智能密集架运维服务。

项目目标:

通过对江门市档案馆智慧库房智能密集架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诊断、修复等工作,提高设备稳定性,保证系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减少故障停机时间,定期对相关软件系统进行专业的培训、提升档案信息化整体水平。

服务要求:

一、机房安全服务

须提供电话、远程、现场等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备资产管理

制定智慧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系统软硬件设备的台账表格,对档案馆智慧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系统软硬件设备进行现场登记,形成台账文档,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日常巡检

每月进行1次对智慧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系统及设备进行检查,并针对不同的设备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安排,做好库房的硬件设备测试及检查软件性能、系统安全性设置等。若巡检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业主单位反映。

1.制定巡检表格,对智能密集架系统设备进行每月巡检。

2.每季度一次对智能密集架的传动部位的齿轮和链条加一次润滑油。

3.检查智能密集架控制软件工作是否正常;

4.检查智能密集架每个团体的列与列之间通信是否正常;

5.检查电动控制系统的各个电子元器件是否正常(如检查24V电源、人体感应器、紧急按钮、红外对射、接近开关等是否正常)。

6.检查密集架架体是否牢固、螺丝是否有松动等。

7.对设备出现的故障提供运维处理服务,并提交解决方案,提高服务保障。

8.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维保范围内密集架架体的摇把、锁具、链条、密封磁条、灯管包修、包换,其它配件如需更换,采购人应支付相应配件费。

(三)应急响应处置

负责提供7×24小时专人应急服务热线,接到应急报障后,按照江门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安排,在发生重大事件、防风抗灾等期间,迅速派出应急队伍,安排专业工程师到现场随时响应。

二、服务方式

采取现场服务的方式:整个项目维护期内合共需提交1份《年度运维服务报告》和《培训文档》,采购人签收报告后,视为完成服务。

三、保密要求

成交人须对本项目实施中所获得任何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责任书。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的资料应尽到管理人的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保密规定,严格保守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工作机密。

2.严格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范围,约束接触项目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并签订保密协议。

3.过程中获取的项目资料仅作为本项目服务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4.在对外技术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项目中的保密信息。

5.未经采购人或承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包括成交人的上下级单位)复制、传播、转让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供的资料、数据。

6.项目完结后,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材料建宗归档,不得私自作项目任何资料、数据保留和备份,更不得将资料、数据泄漏给第三方。

7.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条款造成项目资料、数据泄露,成交人须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采购人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责任。

付款方式:分2期付款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下达本项目2025年度安排资金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注:发票金额视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安排的实际金额确定,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0%),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按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下达本项目的资金额通知中标供应商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相应款项给中标供应商,直至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0%

因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若财政支付不及时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报名时间和报价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以密封件的形式将纸质报价方案寄(送)到市档案馆信息技术部。

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华盛路139号市档案中心2栋。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226513426746939

传真:0750-3272256

邮编:529000


【关闭窗口】
手机网页端
主办单位:江门市档案馆 查档电话:0750-3272218 邮箱:jmsdag@jiangmen.gov.cn
技术支持: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400-183-6868 FAX:0750-3973004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 地图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