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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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制定本制度。
一、查阅者需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二、由工作人员通过检索工具查找所需的政府公开信息,或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自行检索政府公开信息。
三、查阅者应在指定场所查阅,不得将政府公开信息带出查阅室;查阅时应保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完整与齐全,不得在政府公开信息文件上划线、涂改、注字,不得折叠、损坏公开文件,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文件查阅后应放归原处。
四、如需要复制或复制件需要加盖证明章,均由工作人员办理。查阅者可自行笔录信息内容。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吸烟。
六、查阅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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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门市档案馆 查档电话:0750-3272218 邮箱:jmsdag@jiangmen.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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