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09
[ 字号
大
中
小
]
转发至: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政府信息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发布及时,资料真实。
三、工作职责
(一)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市直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整理。
(二)要求必须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符合工作要求;
(三)上报的信息可以提交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
四、工作程序与时限
(一)本部门需网上发布的内容,应及时报送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门上报信息及时进行审核。一般内容在2-3日内审核完毕,紧急内容在1日内审核完毕或依紧急内容具体时限要求确定;
(三)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内容,由专人负责将审核过的信息及时网上发布,一般内容在2日内上网发布,紧急内容在1日内上网发布。
手机网页端 |
主办单位:江门市档案馆 查档电话:0750-3272218 邮箱:jmsdag@jiangmen.gov.cn | |
技术支持: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400-183-6868 FAX:0750-3973004 | |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02492号 | |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 地图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