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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发布时间: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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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或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审查申请材料,予以通过的,组织验收会议;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者理由。 4.专家评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档案收集整理情况进行现场评审验收。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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